「未來急診病患下轉醫院後,原急診醫學中心醫師可「跨院照會」,轉到病患轉入的醫院為病患診治…最快年底實施,屆時急診病患若仍不配合轉院,要自付急診醫療費用」
傳統醫院轉診形式都是下級轉上級,可是這一定比較好嗎,有些合作醫院,下級醫院都是主治醫師在處理,不一定比醫學中心差。
再者,急診壅塞兩大原因:1. 給付制度造成重症患者(隱性賠錢患者)成為醫療人球 2. 民眾就醫過於便利、分級價差級距不明顯。
這次的新制或許有許多矛盾疏漏處,但我認為可能是破壞上面兩大惡性單向流動的契機,要知道,提高民眾付錢、使用者付費的政策, 放向正確卻不討喜 ,我還是第一次看到,值得鼓勵。
各位看問題切莫見影開槍,要讓自己能獨立思考。